2009年2月2日,廣西仡佬族青年郭光明突遇車禍,生命垂危。在生死的最后時刻,他的兄弟郭小奎與家人商議后代替一直昏迷的弟弟做出了無償捐獻所有能用的器官的決定,面對傳統倫理壓力他們這個普通的農民家庭選擇了面對和背負。在深圳紅十字會的促成下,最終郭光明的心臟、肝臟、兩個腎臟和兩個眼角膜,分別傳遞給了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陌生的六個人,一個人去了,但帶來了四個危重病人的重生,兩個雙目失明的人重見光明。郭光明也成為我國第104例無償捐獻器官的人,也是我國第一例少數民族的多器官捐獻,他的生命以讓人最敬重的一種方式離開。